为贯彻落实《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(试行)》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“百千万”人才工程 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》,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铸造一批技艺精湛、素质优良的技能工匠,将组织开展2024年技能等级晋升培训考证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从事技能操作的技能人才和有意愿参加技能学习的从业人员。
二、培训考证工种
车工(含数控车工)、木工、焊工、电工、钳工(含机修、装配、工具)、铣工(含数控铣工)、汽车维修工(含汽车维修检验工、汽车机械维修工、汽车电气维修工等)、茶叶加工工、园艺工、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。
三、报名条件(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相应等级)
(一)初级工
1.累计本职业工作满1年;
2.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(二)中级工
1.无技能等级证书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;
(2)相关专业技校、中职、高职、高专等学校毕业证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2.持有初级工证书
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,累计相关工作满3年。
(三)高级工
1.无技能等级证书
(1)累计相关工作满10年;
(2)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后,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;
(3)相关专业技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(4)经评估论证的高职、高专及以上学校(公办大专)相关专业毕业证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2.持有中级工证书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证书后,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;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证书,高职、高专、技师学院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四)技师
1.无技能等级证书
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,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。
2.持有高级工证书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;
(2)取得本职业高级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,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后满5年;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证书,取高技、技师学院毕业后相关工作满2年;
(4)取得本职业高级证书满2年,预备技师班相关专业学生。
(五)高级技师
1.无技能等级证书
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后,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。
2.持有技师证书
(1)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年,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满5年;
(2)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,累计相关工作满5年。
四、报名资料
(一)企业汇总填写资料,见附件1:《长沙经开区技能等级晋升培训人员花名册》(电子档和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各1份,发至经开区邮箱);
(二)学员本人填写资料,见附件2:学员资料目录及表格(开课时交至培训机构)。
五、培训考证及费用(参照省人社厅培训费标准)
(一)免费培训考证:同单位同工种同级别20人及以上,可参加免费培训,仅需交报考费,且按要求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可退回。报考费标准:初级260元、中级320元、高级380元、技师510元、高级技师600元,参加免费培训的学员由学校申请补贴,学员本人不能申请培训补贴。
(二)自费培训考证:如达不到免费开班标准,学员可采取自愿原则自费培训考证。自费标准:初级1000元、中级1300元、高级1800元、技师2200元、高级技师3000元。
备注:五、四、三级、一级自费培训考证学员,拿证后可以由本人申请长沙政策范围内的培训补贴。三级,二级,一级获证的员工可以申请经开区政策范围内的生活补贴。自费培训考证学员,费用于开班时交至相应培训考证机构。
六、政策支持
(一)根据《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2〕23号)规定(见第二条),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可按照初级(五级)不超过1000元、中级(四级)不超过1500元、高级(三级)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,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,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,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(参加免费培训考证的学员,不能申请该培训补贴)。
(二)根据《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(试行)》规定(见第二十五条),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,给予5000元的奖励,在长首次购房给予3万购房补贴;
(三)根据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“百千万”人才工程 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》(长经开工办发〔2022〕18号)规定(见第二十条),企业新引进培育的紧缺工种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,工作满一年后,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0000元/人、技师6000元/人、高级工2000元/人的生活补贴,分两年拨付;按高级技师2000元/人、技师1000元/人、高级工500元/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引育补贴,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/年。
七、时间及地点
(一)报名时间:2024年4月11日至4月30日。
(二)培训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24年5月至7月,培训结束后进行认定考试。
培训原则上不占用上班时间,上课时间初步定为晚上和周末,具体时间待报名确定后另行通知,理论课程采取线上培训方式进行,实操课程采取以工代训和在校集中培训方式进行。
2.地点
(1)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(长沙县长龙街道龙井路17号);
咨询电话:张老师 18900777815。
(2)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(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);
咨询电话:高老师 15973192151。
八、其它事项
(一)请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做好排班协调、培训监督、考勤管理等工作,规定时间内网学课时达不到80%的不得参加考试,缺考不提供补考机会。
(二)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
联系人:常女士 0731-84020836
邮 箱:csjkq@163.com
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
2024年4月10日
附件2.学员资料目录及表格.rar
附件3.政策支持.rar